为提升学生法治意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筑牢青春法治防线,近日,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进围场三中,开展“‘未’爱而来 ‘义方’有责”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广大师生们带来了一场主题鲜明、内容生动的法制专题讲座。
本次活动围场三中特别邀请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陶玉霞和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冀锴两位检察官。全校2000余师生参加,共同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学习氛围。
采用“主会场讲座+班级分会场直播”的形式同步开展,既保证了教育内容的统一性和专业性,又确保了每一位学生都能实时、高效地接受系统的法制教育,实现了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广泛覆盖。

冀锴检察官以《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核心法律条文为基础,围绕“校园里的小事与法律红线”这一主题,从校园日常生活的细微之处出发,结合一系列真实发生的校园纠纷、欺凌事件、网络侵权等典型案例,生动而具体地阐释了“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未成年人违法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如何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等关键问题。她特别聚焦于学生们最为关注的实际场景,如“校园欺凌的准确法律界定”“网络言论发表的法律边界与限制”“校园内意外伤害事件中各方的责任划分”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详细讲解。通过确凿的事实与法理分析,检察官帮助同学们深刻理解到“校园绝不是法外之地”,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不当行为,实际上可能已经触及法律的红线,要求每一位同学都应当增强法律意识,时刻注意规范自身行为,坚守道德与法律的底线。

检察官还精心选取并播放了多个具有代表性、不同情境下的真实视频案例,通过这种生动直观的方式,让学生们身临其境般地感受到校园欺凌所带来的巨大危害。视频中展示的不仅是表面的冲突和伤害,更揭示了欺凌行为对受害者造成的长期心理阴影、人格创伤以及难以磨灭的痛苦记忆。检察官结合案例进一步阐释,欺凌绝非同学间的“玩笑”或“打闹”,而是已经触犯国家法律规定的严重行为,一旦发生,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还可能毁掉自己和他人的未来。这种以案说法、以情说理的教育形式,极大地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大家从内心树立起尊重他人、拒绝暴力、明辨是非的价值观,从而在行为上自觉远离欺凌,共同维护一个友善、平等、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法制教育作为青少年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必修课’,在本次活动中发挥了重要的引导作用。通过参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环节,同学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法律的庄严与权威,明确了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围场三中校长说,活动不仅有效增强了大家自我防范与自我保护的实际能力,更在每位同学心中植下了‘主动学法、真正懂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的良好意识。
最后围场三中党支部书记、校长王会为陶玉霞颁发聘任第三中学法治副校长聘书。

围场三中校长王会表示:今后,我校将进一步把法制教育纳入常规教学体系,持续推进法治进课堂、进活动、进校园文化,通过常态化举办专题讲座、模拟法庭、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和综合能力。我们将以法治护航青春,用规则守护成长,努力营造尊法、崇法、信法、守法的校园氛围,让法治精神如花朵一般,在美丽的校园中绚丽绽放、生生不息。
(王坤 张笑荥)